关于印发《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班学生教育规定》的通知
湖铁院党〔2012〕18号
各党(总)支部,全院各部门 :
现将《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班学生教育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班学生教育规定
二O一二年六月五日
附件:
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班学生教育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毕业班学生(以下简称毕业生)的教育和管理,增强毕业生的自律意识,促使毕业生文明、安全、有序离校,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 第21号)和《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法、违规、违纪处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中所指的毕业生是在我校完成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应届专科毕业班学生。
第三条 第三学年第一学期(一、二阶段)按照学院常规要求对毕业生进行教育管理,第二学期(三、四阶段)已完成三年学业任务且已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开展预就业顶岗实习,其余毕业生继续在校完成学业或竞聘就业。
第四条 毕业生教育工作是学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系要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增强服务意识,落实有关规定,加强毕业生的教育和管理,做好毕业生离校前的各项工作,做好处置突发事件的准备。
1、根据学院有关毕业生的政策和文件精神,结合毕业生的实际情况,以班级或年级为单位组织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活跃毕业生的业余生活。
2、开展以“感恩”、“诚信”为主题的思想教育活动,营造热爱母校的良好风气,帮助没有缴清学费和应当归还贷款的同学树立“诚信为本”的观念,督促其及时缴费、按协议还款。
3、开展“真情留给母校,才华奉献社会”等系列文明离校活动,引导毕业生爱国爱校,为母校发展建言献策,为校园环境增光添彩,为低年级学生起到文明示范作用,保证毕业生文明、健康、愉快地离校。
4、毕业班的辅导员、班主任要深入到毕业生中间,关心毕业生的学习、生活及就业方面的问题,及时帮助毕业生解决实际问题,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同时,加强对毕业生的信息跟踪和心理疏导,特别是对于就业困难的学生,要加大关注和关心力度。
5、主动配合学院相关职能部门,及时高效地完成毕业生离校前的毕业鉴定、合影、档案整理、证书发放、党团组织关系转移等工作。
第五条 毕业生要积极参加学院、各系的各项毕业教育活动,按学院统一安排参加毕业典礼。
第六条 毕业生要及时了解学院与毕业生相关工作的进展情况,按要求配合学院完成毕业前的各项工作。
第七条 毕业生要配合学院保卫、后勤部门的教育管理工作,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排查安全隐患,杜绝各种不文明行为,创造良好校园环境。
第八条 毕业生中的学生干部、党员、共青团员要自觉地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身体力行,顾全大局,与全体毕业生一道积极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有益于学院稳定的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课余文化活动,倡导文明健康的离校方式。
第九条 毕业生要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于毕业生出现的违纪行为,学院将严格按照《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法、违规、违纪处分条例》处理,同时取消违纪毕业生在毕业学年获得的奖励、荣誉。对于毕业生出现的未达到处分要求的轻微违纪行为,学院将给予全院通报批评予以警示,并实行“事不过三”原则,即通报批评达到三次就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第十条 毕业生要爱护公物。对损坏公共财物的,要按相应价值赔偿。对于构成违纪行为的,学院将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第十一条 毕业生毕业前纪律处分仍未撤销者和在校期间累计3个学期操行成绩不及格者不能毕业。留校察看及以上纪律处分考察期到期后撤销处分须提前一周报学工部(处)审批。操行成绩不合格者由各系安排一周的校内公益劳动并经辅导员考核合格学工处审批后方能毕业。
第十二条 毕业生在离校期间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按照《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法、违规、违纪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从重处罚;曾获得校级以上“三好”、“优干”等荣誉称号者,学院将发文撤消其荣誉称号,所受处分归入本人档案;档案已寄发者,所受处分寄往用人单位。
1、在公共场所乱烧、乱摔、乱砸物品者;
2、聚众起哄、滋事、打架斗殴者;
3、违反学院规定,不听从管理人员劝说、出言不逊、行为不羁者;
4、不遵守学院作息制度,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行为恶劣者;
5、侮辱、诽谤、漫骂、围攻、恐吓威胁或报复学院工作人员者;
6、违反“三禁”条例(严禁喝白酒、严禁酗酒、严禁带酒瓶进宿舍)者;
7、办完离校手续后,故意违反学院纪律者。
第十三条 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须办理完确认还款手续,并经学生工作部(处)确认后方可离校。
第十四条 毕业生按照学院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离校手续,离校手续办完前不得擅自离校。因单位面试、参加人才交流会、双选会、公务员考试等需离校的,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对于擅自离校或经允许离校而逾期返校的,学院将给予纪律处分。
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