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管理暂行规定
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切实加强学生外出活动的管理,避免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确保学生人身安全,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和《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规定所指的学生集体外出活动是指在校学习期间(包括节假日、寒暑假)相关部门以班级、专业、党团学组织、社团等学生集体到校外进行的参观学习、党团活动、郊游野炊、社会考察、公益活动、社会实践等非教学活动。
第二条 在校学习期间严禁调课外出活动,由学院、系部和相关部门组织的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应严格履行审批程序,明确活动安全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第三条 任何个人和集体未经学院批准私自外出活动,由此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学生本人和组织者承担。
第二章 组织原则
第四条 坚持严格管理,从严控制的原则;坚持“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坚持就近(郊游不出株洲市区)、小型(60人以下为宜)、安全(制订安全应急预案)的原则。
第三章 审批程序
第五条 班级活动集体外出由辅导员审查签字,由系分管学生工作领导审批,并报学生工作部(处)备案;系级学生组织(系学生会、党团组织及社团等)外出活动由辅导员或指导老师审查签字,系分管学生工作领导审核,院学工部(处)审批;院级学生组织(学生会、党团组织及社团等)集体外出活动由指导老师审查签字,由学生组织相应管理部门(学工部、组宣部、团委、保卫处等)领导审核签字,管理部门分管院领导审批。在特殊维稳期间,原则上不允许组织学生外出活动,确因需要组织学生集体活动外出须报分管院领导审批同意。
第六条 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由组织者提前3个工作日向系或主管部门审批时提交以下相关材料:
1、填写《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申报审批表》;
2、外出活动具体方案(含安全管理人员的安排及职责,应急预案和应急准备设备情况);
3、提供参加学生名单及指定组织人、带队老师、安全员名单及联系方式;
4、所用车船租赁情况说明;
5、通过旅行社组织集体外出活动的,提供双方签订的正式合同和安全责任协议书。
第四章 组织要求
第七条 学生外出活动要本着“安全第一”的原则,经批准的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必须指定辅导员、专业教师或部门管理人员作为带队老师负责学生的安全,明确带队老师为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外出期间的所有安全工作负总责。
第八条 学生外出活动要制定严密的活动方案,离校前必须召开安全教育会议,认真学习《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管理暂行规定》,签订安全责任承诺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第九条 外出活动期间,全体学生必须服从带队老师和学生干部的指挥,活动结束后按时返校。对于未经批准逾期返校的,将追究带队教师的责任,对于逾期返校的学生按旷课处理。参加外出活动的学生在活动结束后如因擅自离队而发生的学生失散、意外伤害等事故一概由学生本人负责。
第十条 外出活动需要乘搭车船等交通工具的,必须选用正规专业客运单位合法的车船;需要通过旅行社组织的,必须选择实力强,信誉好的旅行社,并签订协议,明确双方安全等方面的责任。
第十一条 外出活动必须遵守活动地域的有关管理规定,不得在林区取火,对违反规定造成森林火灾的责任人将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十二条 外出活动过程中必须保证联络畅通,组织者及相关人员要留下联系方式。外出期间如果发生人身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应视情况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和学院报告,同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应急处理。
第十三条 严禁学生个人私自外出郊游、野炊,严禁任何人私自下水(河、湖)游泳,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学院概不负责。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学工部(处)负责解释。
附件:
1、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安全承诺书
2、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申报审批表
附件1:
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学院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安全承诺书
鉴于本人在 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 时离校外出,进行 活动,本人以自己的名义声明如下:
1、我已认真阅读了解了《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管理暂行规定》的相关内容。
2、本人完全明白参与外出活动存在的各项风险(包括人身、经济损失及其他可能出现的损失),前述风险既可能因本人自己的作为或不作为或过失而造成,也可能因他人的作为、不作为或过失而造成,或者因对活动的有关环节、设施、环境的状况条件不熟悉造成。
3、本人承担因参加此次活动可能会产生的所有风险及人身财产损失。
4、本人保证在活动开始前已将本次活动的详细情况告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并征得了他们的同意。
本人保证已阅读和理解并自愿作出上述声明。
组织部门名称:
外出学生签名(本页不够可签反面):
带队老师(或辅导员、班主任)签字:
同意以上 名学生外出活动。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申报审批表
活动组织部门(或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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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类型 |
□参观学习 □社会实践 □党团活动 □郊游野炊 □公益活动 □社会考察 |
活动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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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时间 |
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 时共 天 |
活动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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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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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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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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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情况 |
□有 □无 |
辅导员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系领导意见 |
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学生活动 组织管理部门 审核(审批)意见 |
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分管院领导 审批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备注:按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申报审批程序办理,本申报表一式三份,活动组织部门、所在系、学生活动管理部门各留存一份。